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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贴、交通补助、创业贷款……甘肃10项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1-10 阅读:

记者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主动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甘肃省人社厅结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部门职责,研究出台了有效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十项措施。
    一、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发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作。
    二、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30%和60%的标准顶格返还,支持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防控难关。
    三、在每人每月200元“以工代训”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
    四、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渠道,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适时启动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五、对跨省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安排600元交通补助。对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六、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青年创业,进一步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增加岗位数不超过当年下达任务的50%。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院校,向作出承诺符合发放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提前发放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资料原件待疫情缓解后再申报审核。为青年群体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七、大力推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主体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八、加强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关爱,按规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增加带薪休假时间,优先岗位等级晋升,优先推荐申报职称,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标准,临床救治、病案病例和诊疗方案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对一线医疗机构,兑现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设立医护人员紧急补充招聘绿色通道,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
    九、指导做好疫情防控中的劳动关系稳定和职工工资支付工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十、全面推行人社服务“不见面”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人社业务将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和搭建虚拟网络系统居家办公方式办理,及时对外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和联系方式,提供不间断人社服务,省本级及各市州“12333”人社热线人工服务时间由18点延长至22点,特别是对当前劳动维权、人力资源考试延期调整等热点问题,组织专人进行准确答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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