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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解读:国资委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专题推进会,这些细节值得关注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2-4-17 阅读:

前不久,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老吴认真阅读了会议通稿,并针对通稿中提到的一些“阶段性成果”,陆陆续续进行了解读。

由于这些内容很细致,贴近我们国企改革手头上的工作,有网友提出能不能整理一下,发一篇文章,这样更好收藏。因此,本文特意为大家汇总一下。

01 党组织方面

 

1.前置清单的范围,一直是一个不太好把握的问题。如果范围太大,就搞成了党组织大事小事一把抓;如果范围太小,则容易出现党的领导虚化、弱化、边缘化。现实中,大家也经常纠结一个事项要不要上党委会。

这次通稿提出了判断是否需要前置讨论的“四个是否”标准:即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2.究竟哪些事情纳入党组织的前置清单,有人会觉得这个四个是否标准还是不太好把握,那么,更简单的办法,就是参考上级部门提供的范本。

3.要区分研究决定研究讨论的范围。研究决定主要是党内的事务,不需要再交董事会与经理层决策,党组织自己就可以定;而研究讨论的主要是重大经营事项,这时候党组织的前置讨论不是前置决定,党组织讨论完了,还需要再交董事会或经理层讨论,由后者做决定。当然,如果党组织这一关都没过,就无需再走后面的程序了。

4.多大的事项才算重大?通稿说,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大的标准,应与三重一大事项等范围和标准衔接一致。

5.通稿还强调,无需前置的、特别是应由经理层执行的具体经营问题应当落实相关治理主体责任,不能违背政策要求前置。要避免党组织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这里其实指出了现实之中因加强党的领导而走上了另一个极端的做法。

02 董事会方面

 

1.畅通专职外部董事与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通道。老吴注意到,以前是以现职领导转专职外部董事为主,今后也会存在专职外部董事转现职领导的情况。

2.上市公司要借鉴央企外部董事严格选聘和管理的好做法,做好独立董事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可见,外部董事制度不是照搬独立董事制度,相反,是上市公司要学习央企的外部董事制度。目前独立董事更像花瓶,不如央企的外部董事运行效果好。当然,老吴认为这里所说的上市公司,主要是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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